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2-12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何小敏
  信息時報訊(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越檢宣)各種“跳橋秀”在廣州珠江的各大橋面上不時發生。近日,一名男子因情感糾紛欲跳珠江, 民警前來勸阻被其咬傷,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以涉嫌妨礙公務罪提起公訴。
  據瞭解,37歲的孫某,供職於某德資企業,大學本科學歷。2013年9月28日23時,孫某在越秀區海印橋由北往南中段靠北的西側人行道意欲跳橋自殺,後民警對孫某進行反覆勸阻,其與民警對峙,並脫鞋沖向海印橋護欄作跳珠江的姿勢。當民警成某等人上前阻止其跳江並控制時,孫某反抗並咬傷民警成某的右上肢(經法醫鑒定,損傷程度屬輕微傷)。後孫某被公安人員制服抓獲。
  據孫某供述,父母把自己房子抵押給銀行後拿出15萬元給他和女友用於購房,誰知二人分手,房子讓女友換了鎖,又不肯還錢,孫某覺得自己既被騙了感情,又被騙了金錢,所以一時衝動,犯下錯誤。事後,民警成某對孫某表示諒解,其公司也希望司法機關對其從輕處理。近日,越秀區檢察院對孫某某以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。
  辦案檢察官指出,各種“跳橋秀”在廣州珠江的各大橋面上不時發生,嚴重影響了過往車輛的安全行駛,公安機關也為此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維持橋面秩序。孫某在欲跳江的同時還對前來勸阻的民警施以暴力,已觸犯刑法的規定,構成妨害公務罪,應受到刑法的處罰。辦案檢察官還提醒,解決問題的方式很多,如果要通過影響公共安全達到吸引眼球的目的,小心觸犯法律的底線。
    (原標題:男子跳海印橋咬傷民警被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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